新华网维也纳6月15日电(记者 刘钢)奥地利铁路公司2010年起实施列车乘客权益保障法,当年就有一万多名乘客根据此法获得赔偿,总金额近30万欧元。
奥地利交通部长布勒斯女士在1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,2010年共有约一万名乘客由于远程列车晚点一小时以上获得赔偿,另有约400名乘客因短途列车不能正点到达而获得赔偿。
依照欧盟相关规定,长途列车晚点一小时以上,旅客有权获得票款额25%的赔偿;晚点超过两小时,获赔比例可达到票款额的50%。
奥地利列车乘客权益保障法还将适用范围扩展至短途列车旅客,规定凡持年票的固定路线短途旅客,如果列车全年正点率低于90%,至少可索赔票款额的10%。
实施这一法律后,奥地利客运列车的正点率大有提高,2010年正点率从2009年的90.5%提高到94.2%,2011年前4个月又进一步提高到97.1%。
对此,布勒斯表示,奥地利列车正点率还需进一步提高。她同时宣布,今年秋天,奥地利将修改列车乘客权益保障法,简化晚点乘客的理赔申报程序,缩短理赔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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